前面就不提了,老馬羅最後在城外,手中拿著沒有繳過教會稅,價值 100 元的黃金
這筆黃金由牧羊女走私進城後,價值變成 1000 元 (可見教會稅抽 900%,好黑)
然後羅倫斯去找商會,由對方開十年期支票,面額 500 元買下這批黃金 (這種黑市黃金,不是商會也沒辦法賣)
再來羅倫斯回到原靠行商會,用 130 元現金將這張支票賣給靠行商會 (相當於殖利率 14.42% 免息債卷) (現在新興國家的十年高風險公司債大約 12%,看來不是中古時代的經商風險特別高,就是羅倫斯被自己人噱了)
所以結論是羅倫斯沒出本錢 (靠好羅搶來的價值 100 黃金),拿到手 130 元現金
最後扣掉牧羊女 20 元僱用費,自己原本的 47.75 元負債,實收入 62.25 元 (其實還有一筆蜜漬蘋果的好羅僱用費,不知道要花多少錢就是了)
1 則留言:
看完小說第四集,小羅並沒有兌現買蜜餞的約定。
不過後面閃光彈像是不用錢一樣的亂發,超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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